关于评选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指导教师、先进个人和优秀调查报告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0-08-30 00:00 来源:团委

各系(院)团总支(分团委):

2010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院团委和各系(院)的精心组织下,广大学生积极响应、踊跃参加、锻炼自身、历练素质,受到了教育、增长了才干、做出了贡献,达到了实践育人的预期目标。为了总结推广经验,表彰先进,推进我院社会实践活动再上新台阶,院团委决定开展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优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奖范围

凡参与我院暑期社会实践的团队、指导教师或学生均可参加评优。

二、评选奖项

(一)优秀服务团队

1.社会实践的主题、形式和内容新颖,有创意,圆满完成实践任务。

2.社会实践活动有立项,组织有序,安排详细,集中实践时间在一周以上。

3.实践论文、调查报告等实践成果有较高的专业水平,有实质性的成果,为当地发展能提供建设性意见。

(二)优秀指导教师

1.积极组织、亲自带领、认真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重视加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与锻炼。

2.系(院)或班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活动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、成绩显著者,团总支书记或辅导员可申报参评。

(三)社会实践先进个人

1.在实践活动中能够发扬团队精神,吃苦耐劳,热心助人,对交给的工作尽职尽责,对团队做出积极贡献。

2.在活动中顾全大局,服从整体安排,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,在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表现。

3.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一周以上,有较高质量的社会实践报告。

(四)优秀调查报告

1.社会实践报告的主题、形式有创意。

2.内容具体,材料翔实可靠,报告的观点与实践内容紧密结合,客观准确地解决了实践内容所提出的问题。

3.社会实践论文有较高的专业水平,实践论文的发表能够为地方社会发展提供一定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。

四、评选方法

1.优秀服务团队和优秀指导教师由系(院)团总支申请,党总支推荐,院团委审评。

2.分散开展实践活动的,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按照班级学生人数的3%评选,优秀调查报告每班可评选两篇。由系(院)团总支按照评选比例进行评选,院团委审批。

3.集中组队开展实践活动的,先进个人和优秀调查报告分别按照团队人数的20%评选,由带队教师组织评选并签字,系(院)团总支审核,院团委审批(不占系院名额)。

五、申报材料要求

1.优秀服务团队报送申报表、社会实践总结、典型活动的照片并配以文字说明、实践单位的证明材料。

2.优秀指导教师报送申报表并附简要单行材料。

3.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报送名单和申报表。

4.优秀调查报告报送名单和调查报告。

各项申报表在院团委网站下载。报送材料除纸质版外,社会实践报告另需报送电子版,报告最后应附系别、班级、姓名以及联系电话,以备编辑出版论文集用。以系为单位报送至院团委科技实践部。联系电话:88275610,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:xawlxytw@163.com,报送截止至2010年9月21日前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1.各系(院)团总支、学生分会要通过社会实践评优活动积极引导、鼓励学生了解社会、认识国情,增长才干、奉献社会,锻炼毅力、培养品格。

2.各系(院)要通过班、团活动,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进行汇报交流,通过校报、广播、宣传栏、宣传板等形式,广泛宣传社会实践取得的成果。

3.08、09级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已纳入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体系,请各系(院)按照《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制实施办法》予以认定学分。

4.各系(院)要严把评审关,坚决杜绝网络下载材料,如果发现,取消其申报资格,并全院通报。

共青团西安文理学院委员会

2010年8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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