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管理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0-11-12 00:00 来源:团委

各系(院)团总支(分团委):

大学生社团组织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大学生第二课堂科技实践与创新活动的重要载体,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社团管理工作,使我院大学生社团建设能够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,经研究决定对我院大学生社团管理工作作出如下加强和改进意见:

一、基本原则

校系两级 分层管理 重点指导

二、社团组织及活动

凡我院学生均可按照《西安文理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》申请注册成立社团且自主开展活动。

三、社团的管理和认定办法

1.社团的管理办法

校级社团由团委直接指导,系(院)级社团由校、系(院)两级团学组织双重指导,以系(院)团学组织指导为主。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对全校各级学生社团组织统一管理、备案及考评。

2.两级社团的认定办法

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被认定为校级社团:

1.凡符合西安文理学院社团管理条例相关规定,成立至今已达到三年以上的(含三年),获市级以上奖项的社团。

2.每个社团组织必须有一名德才兼备的指导老师和挂靠单位(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将按照《西安文理学院教师指导第二课堂活动工作量化办法》中的有关规定予以课时认定)

3.在学生中有较强影响力的和覆盖面,能够定期坚持开展活动且形成了一定的社团文化特色。

系(院)级社团的认定标准可由各系(院)团总支、分团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。

四、工作程序

1.各个社团按要求认真填写《西安文理学院校、系(院)级社团申报书》。(相关表格可从团委网站进行下载,填写完毕后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xawlxytw@163.com)

2.申报系(院)级社团的负责人,将申报书于2010年11月20日前报送各系(院)团总支、分团委,经各单位审批后,报送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。

3.申报校级社团的负责人直接将申报书于2010年11月30日前报送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批。

4.团委将于12月中旬对审核评定过的校、系(院)级社团予以公示,准确无误后,将按照《西安文理学院社团管理办法(修订)》进行管理。

五、几点要求:

1.各系(院)团总支(分团委)应在各单位的学生组织中设立专门的学生社团管理机构,制定社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,规范系(院)级社团各项工作流程。各社团均应严格执行《社团考评手册》的规定,认真填写相关活动内容,定期接受监督检查。

2.各系(院)团总支(分团委)结合自身特点,建立健全社团管理制度,严格财务管理,统一注册、注销程序,规范纳新手续,选择优秀学生干部担任社团负责人,大力扶持理论学习型社团、热情鼓励学术科技型社团、积极倡导社会公益型社团、正确引导兴趣爱好型社团的各项学生自主活动,为学生的自我管理和教育搭建良好的成才平台。

附件:西安文理学院校、系(院)级社团申报书

共青团西安文理学院委员会

2010年11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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