让学生会回归服务同学的改革十招
发布时间:2020-06-22 13:57 来源:团委

2019年10月,团中央、教育部、全国学联启动新一轮高校学生会改革,印发了《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(研究生会)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》,直面突出问题,对新时期的学生会提出10项改革举措。


一、明确职能定位,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。
       在职能定位上,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,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。

学生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,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,面向全体同学,坚持从同学中来、到同学中去。


二、改革运行机制,实现重心下移、力量下沉。
       在运行机制方面,学生会组织架构一般由“主席团+工作部门”构成。由校级学生会指导学院(系)学生会进行工作。可以探索实行轮值制度,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,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、副主席,设执行主席,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,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。

学生会的工作应凝聚广大同学的力量,开展符合学校特点,具有学生会特色的活动,学院(系)学生会,可在校级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项目。


三、坚持精简原则,科学“瘦身”方能激发活力。
       在机构和人员规模方面,学生会要优化机制和人员规模,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40人左右,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,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。每个工作部门成员,设负责人2至3人,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,学院(系)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,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。

除主席团成员,和工作部门成员,不设置其他职务,学生会主办重大工作或活动时,可以项目化适当招募志愿者。


四、明确遴选条件,严把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入关口。

在遴选条件方面,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,理想信念坚定,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,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。在学业上应当学有余力、学业优良,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%以内,没有课业不及格的情况。


五、严格遴选程序,杜绝“亲亲疏疏”“圈子文化”。
       在遴选程序方面,学生会工作人员或候选人应当由基层团组织推荐,经党组织同意,并按规矩程序审核确定。

其中“主席团”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,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,各级学生会工作人员,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均可参与竞选。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中,来自学院(系)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%。


六、规范召开代表大会,不能走过场做虚功。
       在召开代表大会方面,要规范召开代表大会的程序,校级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,学生代表按规定程序选举产生。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全校学生的1%,要广泛涵盖各个学院(系)、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。

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,并经同级党委批准,报上级学联、学生会组织备案。


七、坚持从严治会,坚决祛除“官僚气”。
       在从严治会方面,落实《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》,防范和克服功利化、庸俗化、“小官僚”等问题。
       学生会要面向大多数同学,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,接受管理。

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,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。

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规等行为不当问题时,应当按规定和程序,及时予以处理。


八、建立述职评议制度,科学评价工作成效。
       在述职评议方面,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,每学期要向评议会述职,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,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、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。
       评议会将从政治态度、道德品行、学习情况、工作成效、纪律作风等方面,对学生会主席团成员,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。

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。参加评奖评优、测评加分,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,需根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,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。


九、落实党委的全面领导,形成齐抓共管合力。

在落实党委全面领导方面,学生会要接受党委的全面领导,学校党委要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,进行统筹规划,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,研究决定重大事项。


十、加强团委的具体指导,落实从严管理责任。
       在加强团委的具体指导方面,学生会要坚守学校团委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。应明确一名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,审核管理学生会的各项日常事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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