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文理团字〔2009〕13号
发布时间:2009-09-24 00:00 来源:团委

各系(院)团总支(分团委)、学生分会、各有关社团:

为喜迎建国60周年,引领广大青年深刻认识和全面了解建国60年来的伟大历程和辉煌成就,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的爱国热情,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历史使命感,团市委联合市规划局、市文化局等12家单位举办了主题为“我的大学我的城”大学生城市作品有奖征集活动,市教育局举办了主题为“我爱我的祖国”摄影大赛,现将作品征集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“我的大学我的城”作品征集

(一)摄影类

1.主题

“西安城市魅力街区”(查找街区拍摄候选名单请登陆西部网http://www.cnwest.com

“西安最美城市雕塑” (查找雕塑拍摄候选名单请登陆西部网http://www.cnwest.com

“西安最美微笑”

“西安最美校园建筑”

2.规格要求

参赛者需提供作品的纸质和其电子版本照片稿件各1份。每幅纸质图片冲洗标准为10英寸(25.40厘米),同时另备1兆以上jpg格式数码图片用DVD碟片存储;作品入选后由主办单位统一装裱。

(二)DV、FALSH类

1.主题

“城市印迹”征集以反映大学生活、西安城市发展变化、感人故事等内容的DV和FALSH作品,要求内容积极健康,视角新颖独特。

2.规格要求

参赛对象不限人数,既可以个人参赛,也可以FLASH工作室或团队名义参赛。参赛作品数量不限

作品必须为swf文件,画幅比例为550x400px(长x宽),风格及表现形式不限,作品时间长度大于30秒,文件小于12M。所有参赛作品不得含任何跳转其它页面的功能。

(三)奖项设置

1.摄影类:特别奖1名(奖金2000元)

一等奖10名(奖金1000元) 二等奖20名(奖金500元)三等奖50名(奖金200元) 最佳指导10名(奖金500元)

2.DV、FLASH类:一等奖10名(奖金1000元)

二等奖20名(奖金500元) 三等奖50名(奖金200元)

最佳创意10名(奖200元) 最佳指导10名(奖500元)

二、“我爱我的祖国”摄影大赛作品征集

(一)参赛作品的内容和题材

◆综合题材。综合反映建国60年来各行各业新事物、新面貌、新成就的摄影作品。

◆城乡建设。反映西安城乡建设面貌(如当地标志性建筑或特色建筑)的摄影作品。

◆人文艺术。反映西安民俗、历史、文化艺术等方面(如文物古迹、民间艺术、舞狮、社火等)的摄影作品。

◆教育风貌。反映西安教育事业发展和师生精神风貌的摄影作品。

◆锦绣河山。反映祖国大地名山大川等自然风光的摄影作品。

(二)参赛要求

(1)作品应以纪实的手法,运用摄影艺术技巧形象地表现主题。作品可作调整,但不能改变现实原貌,不收电脑特技制作的照片。除作为新旧对比所用的旧照片外,其它参赛作品的拍摄时间不得早于2008年1月1日。

(2)参赛作品黑白、彩色均可。反转片输出照片形式参赛。每位参赛者报送的作品数量单幅不超过5幅,组照不超过3组(每组不超过6幅,并以组为单位按顺序注明)。每幅(组)参赛作品报送时需同时报送填写齐全的参赛登记表(格式见附件),登记表缺失或填写不完整的不参加评审。

(3)参赛作品单幅电子原文件须15M以上,照片规格须不小于7英寸。如电子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,照片规格达不到规定要求的,主办单位将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,由备选作品递补。

(4)参赛作品原则上应为原创新作(用作新旧对比的旧照片除外),已在省级以上摄影展赛中获奖、入选的作品不参加本次评选。

(5)参赛作品如涉及肖像权、著作权等问题,由提供作品参赛者自行解决。

(三)奖项设置

1.本次大赛每个组别设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,并设组织奖若干。所有获奖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。

2.获奖作品将结集印刷成画册。

三、活动要求

1.各系(院)团总支、学分生会、社团要进行广泛宣传,按时上报,获奖作品除主办单位奖励外,学院还将进行相应的学分认定。

2.截稿时间:9月21日之前将作品报送团委

联系电话:88258525 联系人:秦晓雅

附件: 1.“我的大学我的城”参赛登记表

2.“我爱我的祖国”摄影大赛参赛登记表

共青团西安文理学院委员会

2009年9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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